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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勞動合同自動離職老闆不給工資嗎?

無勞動合同自動離職老闆不給工資嗎?

一、無勞動合同自動離職老闆不給工資嗎?

無勞動合同自動離職老闆不給工資嗎?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為用人單位付出勞動後,就相應地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之一。因此,勞動者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須為勞動者支付工資,如果不支付工資,是違法的。而即使是自動離職,但畢竟勞動者是為公司工作過,同樣需支付勞動者工資。

蒐集相關證據及時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權,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的工資以及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辭職時老闆又不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1、和老闆協商解決;

2、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回工資。該程式是專門為了解決勞資糾紛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費用;

3、對仲裁結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訴;

4、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二、員工辭職必須徵得單位同意才行麼?

根據我國勞動法,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具有法定理由,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不需要說明理由的,這是勞動法對於勞動者的傾斜性保護,但勞動者仍然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但由於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有關約定而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由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總而言之,一般來說,如果提前一個月將辭職報告交給公司,到了一個月後,不管公司是否批准,雙方的勞動關係就算解除了。

綜上所述,有些私人老闆不懂法律,和工人之間不簽訂勞動合同。工人有新單位要求工作的,可以提出離職申請,提前一個月告訴老闆,不管其是否同意,到期後工人可以自動離職。由於沒有合同,工人除了要求老闆支付工資外,還可以主張兩倍工資賠償。解決這些問題最好雙方協商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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