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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該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該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該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該如何維權
1.沒簽勞動合同,除要求單位支付工資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支付雙倍工資、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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