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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辦哪些手續

員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辦哪些手續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正式員工需要提前三十日以將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然後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在試用期內的員工可以隨時將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員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辦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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