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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但仍在上班,能否要求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但仍在上班,能否要求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終止後繼續用工的,第一次的勞動合同關係已經完全終止,繼續用工的屬於新的勞動合同關係確定,應當支付二倍工資。因此,勞動合同到期後未續簽,勞動者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但仍在上班,能否要求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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