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微信工作群算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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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不夠充分,通常而言,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有關規定,勞動仲裁一般分為四個步驟:當事人的申請,審理受理,仲裁前的準備以及仲裁審理。其中當事人申請是勞動仲裁過程中極為重要的部分,申請人是否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十分必要,否則難以通過第二步的審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後,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的,如該訴訟請求與訟爭的勞動爭議具有不可分性,應當合併審理;如屬獨立的勞動爭議,應當告知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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