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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脫密期

保密協議脫密期

保密協議脫密期
脫密期(解密期)是否必須在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才有效?
對於勞動合同的競業限制,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也可以在離職的時候約定。但競業限制補償金只應在離職後發放,每月標準為不低於社平或勞動者工資標準的30%,競業限制最長期限只能兩年,超過2年超過部分無效。勞動者要注意的是,即使用人單位未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條款,也要承擔違約責任。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沒有發放,勞動者可以請求用人單位發放。而一個協議的效力,不能因為不同的履行情況導致可能有效或無效。所以,只要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就是有效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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