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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時單位不允許怎麼辦

辭職時單位不允許怎麼辦

辭職時單位不允許怎麼辦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辭職,單位不允許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你的工作尚在試用期,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提前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勞動者押金,用人單位剋扣押金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建議與學校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學校所在地用人單位提起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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