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工傷賠償解答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

工傷期間單位應不應該發放獎金呢

工傷期間單位應不應該發放獎金呢

工傷期間工資、獎金應當全額發放,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其中原工資按照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第第二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工傷期間單位應不應該發放獎金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peichangjieda/lvshijiufen/oygel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