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交社保的員工辭退

交社保的員工辭退

交社保的員工辭退
社保的員工辭退
除非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個人過錯被辭退,否則單位在哺乳期是不能辭退的如果按39條解僱的,單位不會把社保交到哺乳期結束如果不屬於上面情況,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到哺乳期結束或者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雙倍支付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odlwn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