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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商品房網籤備案的區別有哪些?

關於商品房網籤備案的區別有哪些?

一、關於商品房網籤備案的區別有哪些?

關於商品房網籤備案的區別有哪些?

1、網籤和備案的區別在於辦理時間,網籤是在開發商已經取得了預售證,且購房者也滿足購房資格,完成選房,簽訂合同之後,在售樓部或者在房屋管理部門完成的。備案是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網籤和備案的區別在於法律效力是完全不同的。網簽在簽約時要認真閲讀合同中的條款,對於合同中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可以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或者雙方之間進行協商,甚至購房者在要求得不到解決時可以協商撤銷網籤,不進行網籤。所以説,經過備案,房屋交易才算真正具備了法律效力。

3、流程不同也是網籤和備案的區別,網籤流程選定網籤時間——準備網籤資料——確認網籤條款——完成網籤。備案流程合同備案——審核——取得備案號——合同文本——雙方簽字蓋章——完成備案。

二、期房網籤備案的法律效力是有哪些內容?

按照法律規定,你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協議,應當認定你們的合同已經成立。如果房屋取得了預售許可或者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書,你們的合同就已經生效,是否網籤不影響你們的合同效力。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也沒有進行登記取得房產證,你們的協議尚不能確定法律效力。

三、房屋登記備案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登記備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租房屋的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的憑證(原件、複印件);

(二)房屋租賃合同一式三份;

(三)初始、轉租、承租人變更登記備案的需填寫房屋租賃申請表一份;

(四)租賃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

(五)已完工交付使用,但還未銷售的商品房在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提供土地使用證、主體竣工驗收報告、開發商的書面保證(租賃期間如發生糾紛應負法律責任);

(六)企事業單位房屋出租的,應提供單位法人(加蓋公章)的委託書、營業執照複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如委託下屬企業或他人代為出租管理的,應提供單位法人授權(加蓋單位公章)出租管理的委託書,受託人方可以自己的名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七)委託他人代辦需提交委託書(委託書未經公證的、委託人應書面保證、在房屋租賃期間發生糾紛,受託人願意負法律責任);

(八)共有房屋出租的,應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沒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時,來辦理登記手續的共有當事人應書面保證,在房屋租賃期間發生糾紛時,願負法律責任);

(九)已抵押的房屋出租,應提交書面通知承租人複印件或出租人的書面保證;

(十)轉租的房屋應提交房屋所有權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綜合上面所説的,商品房在雙方簽訂好書面合同之後還需要進行網籤備案,一般是先進行網上籤訂合同,再進行登記備案,從而才能算是辦理完所有的流程,對於這兩種一種是在前一種是在後,但只要按法律規定的流程走,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標籤: 網籤 商品房 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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