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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怎麼處理的注意事項

簽訂合同怎麼處理的注意事項

1、合同正式簽訂後可以口頭更改。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合同。如主合同約定變更應採取書面形式的,應遵循主合同約定採用書面的形式訂立變更補充協議,如果未作出明確的變更形式約定,口頭變更也是有效力的。

簽訂合同怎麼處理的注意事項

2、合同印章反映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當事人爲企業法人的,使用企業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當事人爲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適用財務章等其他領域專用章訂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觀體現訂立合同時蓋章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一點上容易產生爭議。

3、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均是有效的,並不規定簽字一定要配合蓋章,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帶未加蓋企業公章,原則上說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發法律風險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權利訂立合同,如沒有加蓋企業公章,則易被認爲相關合同行爲是個人行爲而非企業的行爲。

4、合同一方當事人是自然人的,儘量寫明身份證號,以避免發生對自然人身份的爭議;合同一方當事人是法人的,要寫清企業的名稱,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與企業法人簽約的,不能只在合同當事人欄中填寫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導致合同相對方不明確。

5、合同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如房地產轉讓合同、長期的租賃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等。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6、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爲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實務合同關係中多存在格式條款,如出賣方的銷售合同條款、出租人的租賃合同條款等。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易被認定爲無效。法律規定,如果格式條款存在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如果企業利用制定格式條款的優勢而將條款制定的極其不公平,使相對方無法保護權益的,很容易被認定爲無效條款。

7、合同與口頭約定不一致。法律規定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可以變更或撤銷,如果有證據證明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口頭約定而非正式合同,則可向法院申請變更相應的合同條款。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9、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區別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生效,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合同即成立,但是合同是否生效卻要滿足更高的條件,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10、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自始無效,即自成立以後都無效。合同部分無效的,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1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同時法律還規定,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

12、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13、因違約造成損失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就是指違約行爲造成的直接財產的減少,如標的物的滅失、減少、毀損等。間接損失是指違約行爲所造成的損害後果所產生的損失。當事人可在合同中約定間接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式,對約定的間接損失應當賠償。

綜上所述,簽訂合同怎麼處理的注意事項相信大家透過閱讀文章已經對該問題有一定的瞭解了。在簽訂合同時,我們除了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和意思自治訂立合同內容,還需要各方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權利義務,這樣才能減少糾紛,促進經濟平穩發展。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陽泉律師!

標籤: 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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