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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破产后工伤员工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破产后工伤员工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破产后工伤员工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律师解析:用人单位破产后工伤保险待遇仍能获得保障。《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
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对于个体工商户、合伙用人单位等被撤销、注销或其他方式丧失主体资格的,由经营者、合伙人等对工伤员工、雇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对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被撤销、注销或其他方式丧失主体资格的,由经营者、合伙人等对工伤职工、雇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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