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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已被治愈的人员吗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已被治愈的人员吗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已被治愈的人员吗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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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已被治愈的人员吗?

不可以。《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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