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不給員工加班嗎
-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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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不讓員工加班,因為我國的勞動法充分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相反對公司安排加班有諸多限制。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31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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