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期間不能籤合同 法律 關注:1.41W次 沒簽合同勞動仲裁保護嗎如果你證據充分的,是可以告贏的。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標籤: 勞動糾紛 勞動爭議 勞動 籤合同 仲裁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8xww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