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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可以隨時辭職考研嗎?

公務員可以隨時辭職考研嗎?

公務員可以隨時辭職考研嗎?

一、公務員可以隨時辭職考研嗎?

公務員可以隨時辭職考研,但是並非公務員考研必須辭職。建議你不要一時頭腦發熱選擇辭職考研。很多人選擇考研,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工作不好找,想通過考取研究生學歷來增加就業的砝碼,有些則是暫時逃避就業大壓力。研究生畢業出來,並不見得就業前景一片光明,反倒是一些學歷一般的人,因為務實肯幹,反而受用人單位的歡迎。

二、在哪些情況下員工可以隨時辭職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也就不用等一個月了。

三、被迫辭職是否可獲得賠償

根據相關法律出規定,被迫辭職可獲得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在考取公務員之後,若是想要考研,此時也是可以向事業單位提出辭職的請求的。但是為了維護事業單位的正常工作,任何公務員若是想要辭職,都需要按照規定,先告知自己的上司,提交書面的辭職申請,被批准後可以辦理離職手續。

標籤: 公務員 辭職 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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