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訂立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時效是多久
- 勞動合同
- 關注:1.31W次
一、未訂立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時效是多久?
未訂立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時效是1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公司不籤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1、未籤的合同並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2、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4、員工可以隨時,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5、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6、不籤勞動合同不利於單位保護商業祕密。
7、不籤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三、勞動合同滿足什麼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總之,如果員工明知用人單位的行為已經損害本人合法權益,卻默認了用人單位這種違法行為,超過仲裁時效後就不能再讓公司支付賠償金,比如法律規定建立用工關係滿一個月不滿一年都未籤合同的才能索賠雙倍工資,若已經超過一年,對員工非常不利。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ongshang/laodong/7vw7o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