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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剋扣工資的行為合法嗎

沒簽勞動合同剋扣工資的行為合法嗎

一、沒簽勞動合同剋扣工資的行為合法嗎?

沒簽勞動合同剋扣工資的行為合法嗎

沒簽勞動合同剋扣工資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税;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對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結合以下憑證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1)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2)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 考勤記錄;

(5) 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如果勞動者實在沒有其他任何證據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可以通過其他勞動者的證言證明。

三、申請勞動仲裁要什麼材料?

(一)勞動仲裁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申訴書,並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和證據清單。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交書面申訴書的,可以口頭申訴,並在書記員記錄的申訴書中籤字確認。申訴書中應當寫明以下事項:

1、爭議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具體可見勞動仲裁委制定的申訴書表格,依項填寫即可);

2、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具體填寫方式同上);

3、仲裁請求事項和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4、所附證據名稱、證人姓名和住址及其身份證複印件。

(二)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時,還應附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或其他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材料,申請勞動仲裁要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2、身份證複印件;

3、用人單位作為申請人的應當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批准證書副本及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

(三)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同意的其他公民參加仲裁活動,代為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接受法律文書、遞交證據及參加庭審,代為和解等。委託代理人的,申請人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授權委託書、委託人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四)集體勞動爭議職工當事人應提交推舉代表參加仲裁活動的授權委託書;

(五)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其法定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的相關證明材料。

即便用人單位是因為員工做出了一些重大違反公司合法權益的事情,才通過扣工資的這種行為進行處罰的話,但是不籤勞動合同本身也是違法的。公司不能在勞動者身上就用公司的勞動紀律進行約束,但是公司自己卻無視國家各種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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