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勞動工傷 >勞動保障 >

女職工孕期可以被開除嗎

女職工孕期可以被開除嗎

女職工孕期可以被開除嗎

女職工從懷孕開始一直到生產結束,這段期間就屬於孕期。在孕期女職工是很脆弱的,為了讓其安心生產,國家規定用人單位需要保障其相應的待遇。那通常情況下,女職工孕期可以被開除嗎?詳細內容,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女職工孕期可以被開除嗎

孕期的女職工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辭退懷孕期間的女職工。

1、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產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也不得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2、法律規定,女職工如果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即使《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出現,用人單位也不得與之解除勞動合同。還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即使在經濟性裁員和企業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3、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4、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到期的,應自動延續到女職工“三期”屆滿為止。

二、女職工產假一般怎麼休

一般情況下最少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產後假7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台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產前假不足15天的,與產後假合併使用。

另外,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24週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15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30天。

如:李某在公司上班,其於25歲結婚,於26歲初次生育第一胎,並且生育時做了剖腹產,在生育後30天內就去計生局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那麼,李某的產假共為:

1、法定最低限90天。

2、難產15天。

3、晚育15天。

4、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另加30天。

那麼李某產假共為5個月,150天。

從法律的規定中瞭解到,原則上,女職工在懷孕期間的,用人單位是不能將其開除的。但要是懷孕女職工的行為嚴重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定,造成重擔損失的,則就女職工孕期可以被開除。因此,大家一定要注意區分情況,瞭解清楚單位開除懷孕女職工是出於什麼原因。

標籤: 開除 孕期 女職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ongshang/laodongbaozhang/z45j3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