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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離不發工資找勞動局有用嗎

自離不發工資找勞動局有用嗎

一、自離不發工資找勞動局有用嗎

自離不發工資找勞動局有用嗎

如果勞動者自離不發工資的話,勞動者找勞動局當然是有用的。如果單位不發工資的話,那麼勞動者可以撥打相關的電話去投訴用人單位,勞動者也可以到勞動局的監察部門去投訴用人單位。勞動局一般都會受理的,如果投訴沒有效果,你可以蒐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裁決不服,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無需賠償的情形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勞動糾紛中,用人單位承擔上面所有待證事實的舉證責任,比如説用人單位要炒魷魚,依據的是(三)的規定,那用人單位就要自己拿出證據來證明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三、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一)用人單位提出辭退,並和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有以下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的: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員的

(四)勞動合同期屆滿

(五)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

(六)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七)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綜上所述,針對這個問題,其實不難回答,如果勞動者自離不發工資的話,那麼勞動者找勞動局投訴當然是有用的。如果單位不發工資的話,那麼勞動者可以撥打相關的電話去投訴用人單位,勞動者也可以到勞動局的監察部門去投訴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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