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辭退員工怎麼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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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爲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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