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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對於用人單位亂扣工資是否具有管理權限

勞動局對於用人單位亂扣工資是否具有管理權限

勞動局對於用人單位亂扣工資是否具有管理權限
勞動局對於用人單位亂扣工資是否具有管理權限
勞動者認爲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首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
其次,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勞動者認爲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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