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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是怎樣的?

國企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國企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是怎樣的?

國企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製作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且送達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當載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二)應當事先將解除勞動合同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與職工的利益密切相關,而工會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組織,因此,在勞動合同解除時應發揮工會的作用以防止企業濫用權利,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將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會,就能使工會及時發現單位違法解除、侵害職工權益的情況並予以制止。

(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四)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兩年備查。

二、勞動合同約定解除的過程中應當注意什麼

(一)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規定進行工作交接;

(二)結算薪資和經濟補償: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時,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如果有經濟補償的,應當支付);

(三)勞動合同解除:辦理完畢工作交接並結清薪資、補償,勞動合同即時解除;

(四)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員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五)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字原稿及電子檔案進行備案,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國企要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首先必須要向研究工會提供具體的理由,比如該員工是觸犯了行政法還是觸犯了其他法律或者從合同中的規定,在研究公會進行研究之後,會出具一個研究結果國企應當將該結果註明到書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書中,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後,爲該員工辦理好相關手續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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