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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如何约定?

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如何约定?

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如何约定?

一、《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如何约定

《民法典》中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其他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3、赔偿损失

4、违约金

5、定金责任: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指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面履行责任原则,指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后仍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法定其他原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中约定当事人只要是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包括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以及定金责任等几种。违约责任的采取的归责原则一般是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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