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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过户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未办理过户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未办理过户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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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屋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屋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屋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屋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屋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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