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法律 关注:2.79W次 关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怎么写? 表明解除或终止的原因。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标签: 终止 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青岛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o6jgx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