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退休再就业个人所得税如何交

退休再就业个人所得税如何交

退休再就业个人所得税如何交
退休再就业个人所得税如何交呢?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同时符合上述4个条件. 因此,对贵单位聘用离退休员工,但不需要给他们交纳社保,虽然其余3个条件都满足,但不能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劳务报酬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由贵单位代扣代缴. 以上就是关于退休再就业个人所得税如何交的回答,请参考一下!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316p9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