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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双方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经济适用房的双方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最终认定购买经济适用住屋不满5年买卖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有效。对于已经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百分之十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屋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屋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屋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经济适用房的双方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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