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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商业银行和珠海市商业银行资本达标相关工作的联动监管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商业银行和珠海市商业银行资本达标相关工作的联动监管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商业银行和珠海市商业银行资本达标相关工作的联动监管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商业银行和珠海市商业银行资本达标相关工作的联动监管意见

为巩固进一步和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强化资本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推进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联动监管意见。

颁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文       号:银监办发[2009]21号

颁布时间:2009-01-23

实施时间:2009-01-23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一、督促2家行认真落实增资扩股方案中的各项措施,跟踪资本金真实足额到位,进一步巩固资本达标成果,严防资本充足率的下滑。并要求2家行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新的资本补充规划,积极引进优质股东,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资本补充长效机制,确保资本充足率持续稳定地保持良好水平。

二、督促2家行积极提请地方政府落实不良资产处置的各项承诺和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切实控制新增风险,提高资产质量。

三、督促2家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严格控制关联交易;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机制,不断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高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

四、督促2家行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下,加强流动性监测与管理,及时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和做好流动性应急准备,切实把好抵御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银监会。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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