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社會保障 >失業保險 >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手續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手續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手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2、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連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3、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4、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是指下列五種情況:  1、勞動合同終止,由企業提出不再續訂的;  2、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shehui/shiyebaoxian/zn85g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