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不給三倍工資違法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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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不給三倍工資違法嗎
若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又不給三倍工資的屬於違法。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報酬,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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