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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怎麼規定的 未過試用期辭退有補償嗎?

法律怎麼規定的 未過試用期辭退有補償嗎?

未過試用期辭退有補償嗎?,法律怎麼規定的
未過試用期辭退有補償嗎?,法律怎麼規定的
未過試用期被辭退可以有補償,要根據其被辭退單理由而定,如果用人單位無故辭退或者違法相關法律規定辭退試用期勞動者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如果是由於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該公司的錄用標準的或者其他法定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的,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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