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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上體育課受傷是誰的責任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依法確定。學生在學校受到傷害的,學校承擔賠償責任的前提是學校有過錯。因學校、學生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其行為過錯程度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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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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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正當競爭行為1、含義: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採取非法的或者有悖於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手段和方式,與其他經營者相競爭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不正當競爭行為五花八門、形形色色、舉不勝舉。所以,各個國家的競爭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對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概括性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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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哪些(1)以網路為傳播媒介的行為:虛假廣告、洩露商業祕密和侵犯名譽通過網路釋出虛假廣告、侵害他人商業祕密,通過網路捏造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或商品信譽等。(2)侵犯域名權的行為:搶注和混淆域名雖然與商標一樣,具有標識性作用,同屬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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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競業限制的人員有哪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規的規定。這個規定主要有三層含義:一是競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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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職員工有競業限制義務嗎實務中,對在職時競業限制的處理是: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規章制度中約定或規定,員工不得到競爭單位兼職,甚至不得到任何單位兼職。此時,用人單位無需額外對勞動者支付補償。用人單位可以將此作為勞動紀律中的一條,如果勞動者違反,可視為嚴重違反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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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競業限制協議怎麼補償目前我國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對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在什麼範圍內約定該項經濟補償,法律並未做明確規定。但是,如果用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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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合同競標包含哪些流程1、招標準備(1)計劃整理。採購代理機構根據政府採購執行計劃要求,結合採購人的急需程式和採購專案的規模,編制月度招標採購計劃。組成採購小組。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代表及有關專家組成採購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編制採購檔案、釋出採購資訊、召集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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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房屋競價技巧是什麼在立法完善競價程式之前,應當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競價的程式(一)如果因程式不嚴謹致使補償不能兌現,會背離設立競價制度的初衷。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二)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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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勞動爭議調解勞動爭議調解是指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由於社會保險、薪資、福利待遇、勞動關係等發生爭議時,由第三方(例如專業性的人才機構、爭議調解中心等)進行的和解性諮詢,通過勞動爭議調解達到法律諮詢、和解方式等的說明。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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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正當競爭行為1、含義: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採取非法的或者有悖於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手段和方式,與其他經營者相競爭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不正當競爭行為五花八門、形形色色、舉不勝舉。所以,各個國家的競爭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對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概括性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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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條款也是用人單位保守自己的商業祕密的一種措施,即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約定員工在離職後的一段時間內不得到與該用人單位具有競爭性的企業工作。這是保證商業祕密不被競爭對手獲知的一個方法。在這種運作模式下,員工在競業限制期內不是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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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競業限制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協議或技術保密協議中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即: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係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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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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