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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曠工明天去怎麼辦

今天曠工明天去怎麼辦

今天曠工明天去怎麼辦
今天叫我明天去人事辦手續。
正常辭退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個月待通知金方可終止雙方的勞動關係,除非屬於以下情形:(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如落入以上六種情形,也不能得到任何經濟補償。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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