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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兩天怎麼處理

曠工兩天怎麼處理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在曠工的兩天內嚴重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曠工兩天怎麼處理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標籤: 曠工 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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