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時效是幾年 勞動仲裁 關注:2.38W次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標籤: 勞動 勞動仲裁 仲裁法 爭議 時效 調解 勞動糾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ongshang/laodongzhongcai/wlewx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