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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單方面降薪違反勞動法嗎?

企業單方面降薪違反勞動法嗎?

一、企業單方面降薪違反勞動法嗎?

企業單方面降薪違反勞動法嗎?

公司單方面降薪不合法,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後方可實施。工資報酬屬於勞動合同的重要內容,工資調整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變更勞動合同,必須雙方協商同意。在沒有依法協商之前,公司單方面改變工資報酬是一種違約行為。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認定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屬於無效。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絡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

二、發生勞動爭議後如何維權?

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四種途徑進行維權:

1、協商進行解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糾紛問題直接進行協商,這不是必經程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於自願。

2、申請進行調解。當事人就已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程式也由當事人自願選擇,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雙方當中有一方反悔了,那麼同樣也可以向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處理。

3、仲裁處理。當事人將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程式,如果想提起訴訟打勞動官司,必須經過仲裁程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訴訟解決。即平常所說的打官司。訴訟程式的啟動條件是由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啟動的程式。

綜上所述,在未經員工本人同意的情況下,企業單方面降低其薪酬,違反了《勞動法》,這種情況下,員工可以申請仲裁,要求裁定企業降薪行為無效。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如果要對其進行變更,需要雙方協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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