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勞動工傷 >勞動關係 >

老闆不讓辭職怎麼辦

老闆不讓辭職怎麼辦

老闆不讓辭職的解決方法:
員工可以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給勞動者結清工資並且辦理離職手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老闆不讓辭職怎麼辦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ongshang/laodongguanxi/8jkx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