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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簽還需要辭職嗎

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簽還需要辭職嗎

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簽還需要辭職嗎

一、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簽還需要辭職嗎?

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簽離職的話需要辭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不續簽的可以立即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依法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即可走人。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二、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 由勞動者提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2、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4、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5、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6、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7、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8、 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9、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0、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勞動合同終止。

12、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相信沒有員工會因為辭職的這件事情影響到工資的結算,儘管對續簽勞動合同這件事情,正常情況下公司也會提前一個月就徵詢員工的意見的,但是,就連職場菜鳥,都不會單純的因為沒有續簽勞動合同的這件事情,在離職的時候招呼都不打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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