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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可追討幾年的加班工資

勞動仲裁可追討幾年的加班工資

勞動仲裁可追討一年的加班工資
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拖欠工資爭議,勞動者申請仲裁時勞動關係仍然存續,仲裁時效從離職之日開始計算,除非能夠證明勞動者已經收到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的除外;所以,如果勞動者在離職之後一年內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所有加班工資,除非勞動者者已經收到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的除外。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仲裁可追討幾年的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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