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招用勞動者時能要求其提供擔保或扣押其證件麼 法律 關注:1.06W次 單位招用勞動者時能要求其提供擔保或扣押其證件麼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是不能要求其提供擔保或扣押其證件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標籤: 勞動者 證件 勞動糾紛 招用 時能 扣押 勞動關係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x98pg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