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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都是什麼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都是什麼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都是什麼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都是什麼
1、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員工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達成一致: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
3、通知工會:公司人事處將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通知工會,由工會提出意見,在研究工會的意見後作出處理決定,並將處理結果通知工會;
4、辦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處安排相關員工辦理工作交接;
5、結算薪資和經濟補償: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還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經濟補償;
6、勞動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後,勞動合同按雙方約定解除;
7、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送達相對人(勞動者):
(1)可以考慮直接(專遞或快件)送達;
(2)乃至登報、公告送達等方式;
(3)必要時在可以考慮以公證的方式辦理以上送達事宜。
8、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人事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併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9、備案:對解除勞動合同的文本原稿、原電子檔案以及勞動者違反勞動紀律的證據存檔備案,至少保存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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