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否認是試用期嗎 法律 關注:2.43W次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否認是試用期嗎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自勞動者入職之日起一年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自入職之日起第二個月起,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如果超過一年,用人單位為以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標籤: 勞動糾紛 沒簽 試用期 勞動合同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kre3l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