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勞動合同賠償方面

勞動合同賠償方面

勞動合同賠償方面
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了終止勞動合同的補償具體標準: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3、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8z40l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