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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後可以不買社保嗎?

簽訂勞動合同後可以不買社保嗎?

一、簽訂勞動合同後可以不買社保嗎?

簽訂勞動合同後可以不買社保嗎?

勞動合同是不可以簽訂不繳納社保的,國家有規定單位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社會保險法》規定確立了勞動關係,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即使是員工自願不參加社保,當遇到社保核查時,用人單位也要補繳社保。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保為由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和補繳社保。

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羣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税(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社會保險的特徵是什麼?

社會保險的特徵有以下幾點:

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範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對社會保險的購買可能並不是特別的在意,但實際上這樣的一種認識是完全錯誤的,如果要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就意味着已經建立了勞動關係,便是需要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這是屬於一個必備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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