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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報工傷舊傷復發費用由誰出

個人申報工傷舊傷復發費用由誰出

個人申報工傷舊傷復發費用由誰出

工傷糾紛是由於在勞動關係中擬定為工傷所引起的糾紛行為,根據社保法及工傷保險條例,產生工傷糾紛時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即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或協商解決。 要求仲裁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對勞動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程序的,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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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個人申報工傷舊傷復發費用由誰出

員工個人出治療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也支付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之後舊傷復發,應由工傷人員本人承擔工傷醫療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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