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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應該如何做 為避免公司出現未明確員工離職原因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公司應該如何做 為避免公司出現未明確員工離職原因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為避免公司出現未明確員工離職原因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公司應該如何做
為避免公司出現未明確員工離職原因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公司應該如何做
為避免公司出現未明確員工離職原因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公司可以:
1、在勞動合同及規章制度中明確員工離職的情形;
無論是員工主動離職或者公司主動辭退員工,建議公司除了法定的幾種情形外,可以對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進行具體細緻的約定,如資料造價、打架鬥毆、工作場所吸煙喝酒、連續曠工滿3天等可以為公司合法辭退提供製度依據。同時明確員工主動申請離職時的相應流程規範,要求員工提交書面離職申請單並註明離職原因,離職時間,後續一旦發生爭議,公司可以舉證證明員工主動申請離職的具體原因。
2、公司應依法依約進行調崗,且應兼具合理性
公司對員工進行調崗屬於用人單位自主用工權的體現,但調崗行為可以基於法定或約定情形進行,一方面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公司根據實際經營調整或新項目開展需要,針對員工崗位特點進行調崗,另一方面,公司調崗應當結合勞動者的工作技能、工作能力等方面進行,不得濫用調崗權限,避免以明顯不合理的調崗降薪以達到逼迫員工主動離職的目的,可能被法院認定違法解除的風險。
3、員工不告而別,公司應及時通知,造成損失可進行追償
實踐中,針對員工未經請假和外出流程,突然間不到崗工作的情形,如果公司置之不理或直接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關係,有被認定違法解除的風險。因此公司應當首先通過勞動合同中預留的電話、微信、信函等形式催告其返崗上班,或向其緊急聯繫人發送返崗通知,告知其不辭而別的後果。其次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曠工達3日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保留其考勤記錄,可再次發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並限期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如果員工突然的離職行為給公司造成了損失,公司應當蒐集相關證據,要求勞動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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