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勞動關係實 未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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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如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你好!正常情況下辭職是要提前一個月,如果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是不用提前的。你可以以38條規定,以用人單位未為你購買社保為由提出辭職,屆時主張未購買社保的經濟補償金半個月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如果用人單位不予以支付上述款項,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但一定要有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eenk6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