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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合同法續簽

新勞動合同法續簽

新勞動合同法續簽
勞動合同法不續簽怎麼辦

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選擇不續籤合同並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從2008.1.1後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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