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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怎麼買員工工傷保險

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怎麼買員工工傷保險

怎麼買員工工傷保險,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怎麼買員工工傷保險,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
單位要購買員工的工傷保險的,需要在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購買,在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登記之後,用人單位就可以按照單位員工的工資總額和繳費費率之積來繳納員工的工傷保險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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